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避免和增加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性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均须、从业和监督管理,限于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之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所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专门从事有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导致根本性危害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还包括: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加装拆除工; (六)低处作业吊篮加装拆除工; (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确认的其他特种作业。
第四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需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获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者资格证书(以下全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专门从事适当作业。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核 第六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均须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均须机构(以下全称考核均须机关)负责管理的组织实行。 第七条考核均须机关应该在办公场所发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人条件、申请人程序、工作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事项。
考核均须机关应该在考核前在机关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发布考核科目、考核地点、考核时间和监督电话等事项。 第八条申请人专门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该不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未满18周岁且合乎涉及工种规定的年龄拒绝; (二)经医院身体检查合格且无阻碍专门从事适当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失;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合乎适当特种作业必须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合乎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人员应该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均须机关提出申请,并递交涉及证明材料。
第十条考核均须机关应该自接到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做出法院或者未予法院要求。 对于法院的申请人,考核均须机关应该及时向申请人核准准考证。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内容应该还包括安全性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
考核大纲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订。 第十二条考核均须机关应该自考核完结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布考核成绩。 第十三条考核均须机关对于考核合格的,应该自考核结果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授予资格证书;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应该通报申请人并解释理由。 第十四条资格证书应该使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样式,由考核均须机关编号后发给。
资格证书在全国标准化。 资格证书样式闻附件一,编号规则闻附件二。 第三章从业 第十五条持有人资格证书的人员,应该聘为于建筑施工企业或者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以下全称用人单位),方可专门从事适当的特种作业。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对于首次获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该在其月上岗前决定不少于3个月的进修操作者。 第十七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该严苛按照安全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展开作业,准确配戴和用于安全性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展开维护保养。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该参与年度安全性教育培训或者之后教育,每年不得多于24小时。
第十八条在施工中再次发生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有权立刻暂停作业或者撤走危险性区域,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性生产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该遵守下列职责: (一)与所持有效地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议定劳动合同; (二)制订并实施本单位特种作业安全性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性管理制度; (三)书面告诉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的危害; (四)向特种作业人员获取齐全、合格的安全性防护用品和安全性的作业条件; (五)按规定的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与年度安全性教育培训或者之后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 (六)创建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七)公安部门特种作业人员违章行为并记录在档; (八)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具体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篡改、挪用、租赁、无偿或者以其他形式出让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变动工作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非法扣留其资格证书。第四章推迟审核 第二十二条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两年。有效地届满必须推迟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该于届满前3个月内向原考核均须机关申请人办理推迟审核申请。
推迟审核合格的,资格证书有效期推迟2年。 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人推迟审核,应该递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身体检查合格证明; (三)年度安全性教育培训证明或者之后教育证明; (四)用人单位开具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记录; (五)考核均须机关规定递交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四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迟审核结果为不合格: (一)多达涉及工种规定年龄拒绝的; (二)身体健康状况仍然适应环境适当特种作业岗位的; (三)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2年内违章操作记录约3次(含3次)以上的; (五)并未按规定参与年度安全性教育培训或者之后教育的; (六)考核均须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考核均须机关在接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递交的推迟审核资料后,应该根据以下情况分别做出处置: (一)对于归属于本规定第二十四条情形之一的,自接到推迟审核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未予推迟要求,并解释理由; (二)对于递交资料齐全且无本规定第二十四条情形的,自法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呈请推迟审核申请,并在证书上标明推迟审核合格,并砖墙推迟审核专用章。
第二十六条考核均须机关应该在资格证书有效地届满前按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做出要求;逾期并未做出要求的,视作推迟审核合格。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考核均须机关应该制订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均须管理制度,创建本地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该监督检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从业活动,公安部门违章作业不道德并记录在档。 第二十八条考核均须机关应该在每年年底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上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均须和推迟审核情况的年度统计资料信息资料。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均须机关应该撤消资格证书: (一)持证人弄虚作假索取资格证书或者办理推迟审核申请的; (二)考核均须机关工作人员违法核准资格证书的; (三)考核均须机关规定应该撤消资格证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均须机关应该吊销资格证书: (一)依法未予推迟的; (二)持证人逾期并未申请人办理推迟审核申请的; (三)持证人丧生或者不具备几乎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考核均须机关规定应该吊销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融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08年6月1日起实施。 附件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者资格证书样式(额) 附件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者资格证书编号规则(额)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求融合本地区实际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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